本报北京3月19日讯记者彭于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在全国市县两级检察院全面开展下访巡访工作的要求,目前全国市县检察机关下访巡访工作正在全面开展。
“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是今年检察机关下访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
据了解,在下访巡访过程中,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有三:一是依法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因检察机关执法不规范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防止矛盾激化;二是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宣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依法举报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摸查职务犯罪线索,促进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检察机关与县、乡、村的经常性联系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根据部署,全国各市县检察院每月要深入集镇、乡村下访巡访不少于4个工作日。重点区域为涉检信访案件多、“两访一户”(即告急访、集体访、老上访户)集中、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