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 周爱明 通讯员 刘树斌贾邦雨)“酒店承诺一桌酒菜400元,使用优惠卡可以打5折。我订了5桌,应该是1000元,可酒店硬要收我1800元!”近日,一名消费者向栖霞区尧化工商所投诉。
据了解,栖霞区尧佳路的一家饭店近日促销宣传称,每桌酒菜400元,使用饭店优惠卡,一桌酒菜可以打5折。市民贾女士于是一次性订了5桌酒席,获赠了一张优惠卡。
和亲朋好友吃完饭后,贾女士拿出优惠卡和1000元钱准备结账,却被酒店收银员告知,她应该付1800元钱。
贾女士感到很纳闷,5桌酒菜总价是2000元,用优惠卡可以打5折,应该是1000元呀。
不过,收银员另有一番解释,她只有一张优惠卡,一张优惠卡只能对一桌酒菜打折,因此贾女士应该付1800元。
双方争执不下,随后贾女士投诉至工商所。工商人员调查认为,该饭店在促销期间,没有向消费者解释真实情况,打折措施模棱两可,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因此,饭店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5桌酒席付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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