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3月22日电尽管在村民大会上超过94%的村民投票罢免现任村委会主任,然而镇政府却认定罢免结果不合法;虽然检察机关在去年9月就查出此人存在严重的“职务侵占”行为,却迟迟看不到进一步的调查。这件怪事发生在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军屯村。
对村务“一窍不通”的村委会主任
军屯村是儋州市区的一部分,曾是海南首个亿元村,拥有加油站、度假村、农贸市场等村办企业,有过“海南第一村”的美誉。然而军屯村自本世纪初以来,一直处于混乱状态。2004年,因为“任意买卖土地、资金使用混乱”等原因,村民罢免了担任了20多年的村委会主任,而新的村委会主任李达参上任不到一年,村里的支柱企业花果山度假村就完全瘫痪了,而上任之前一穷二白的李达参自己却盖起了一幢价值百万元的豪宅。近来不断有村民向记者反映,上任三年多来,村里大小事务都由李达参一人独揽:每个月从企业收上来的钱,都是直接交到他的家里;公章随身携带,把集体的财产当作个人的财富;每天住宾馆,四处旅游,乱花公款;集体每年200多万元的收入去向不明;常常几个月都见不到他的人影,他常对村民说,自己要上北京开会,下三亚选美。而村集体给村中老年人每月60元的养老金,以及给小学生的生活补助早已停发。
“无效”的罢免
村民们告诉记者,他们从去年初开始,就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李达参不称职的问题。去年6月,超过五分之一的村民正式向镇政府提交了罢免申请,同时要求儋州市检察院反贪局调查李达参贪污腐败的问题。反贪局开始了对李达参的调查,而镇政府则一直没有回应村民们的罢免申请。直到村民大会召开的前一天,那大镇有关领导才找到村民代表,劝阻村民尽量不要这么做,希望半年后换届选举时,平静过渡。今年1月31日,军屯村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召开了罢免村委会主任李达参的村民大会。当天在现场监督的儋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股股长王建强当场向村民宣布:罢免程序完全合法,罢免结果有效。一些村民在得知结果后,买来鞭炮庆祝罢免成功。然而,那大镇镇委、镇政府却认定罢免结果无效,并派出工作组进驻军屯村。记者为此采访了法律界人士。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军屯村的罢免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罢免的结果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罢免结果是否合法不应由镇政府说了算,而应该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认定。
去向不明的公款
去年年初,应军屯村村民的要求,儋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对李达参进行调查,查出2005年军屯村有219万元公款去向不明,李达参全年报销的差旅费、餐费、汽油费就有几十万元。儋州市检察院认为,李达参至少有严重的职务侵占行为。儋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绍贤说,按照规定,检察院已于去年年中将调查报告及检察院意见一并移交到儋州市公安局。
拗不过镇政府的老百姓
老百姓拗不过镇政府,李达参还稳稳地坐在村委会主任的位置上。村委会副主任王永克说,2月15日,工作组和村党支部商议决定,收回村委会公章,交由村民代表管理。李达参却毫不理睬这个决定,仍然揣着公章四处乱盖。村民们对镇委、镇政府的态度感到十分不解:“罢免不合格村干部怎么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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