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他被歹徒暴打,留下年迈的父母、娇弱的妻女含恨离世;半年后,他的在天之灵得到告慰,法律还了他一个公道,行凶者受到法律的严惩。昨日,记者了解到,本报率先报道的“左敏被打致死案”(详见2006年9月28日B4版)终于有了结果,4名凶手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15年和13年有期徒刑。
率先报道引起强烈反响
2006年9月21日,合肥某公司经理左敏到蚌埠出差,晚饭后和另外几人到该市一飙歌城唱歌。左敏错把电梯中的一名男青年当成服务员,结果被一群人用啤酒瓶轮番猛砸头部。几天后,救治无效,左敏含恨离世。
2006年9月28日,本报记者经过深入的调查采访,在B4版刊发了《电梯里认错人竟招来杀身之祸》一文,引起了强烈反响。爱卡汽车网上与此相关的帖子浏览人数达到65000多人次,本报关于“左敏事件”报道的文章浏览人数也已近20000人次,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在对左敏家属表示慰问的同时,更多地表示出愤慨和严惩凶手的期望。
报道同时也引起了省公安厅和蚌埠市公安局的重视,省公安厅主要负责人作出批示,蚌埠市公安局抓紧时间缉拿凶手。几天后,蚌埠警方抓获了4名主要嫌疑人。案情基本明朗。
行凶者必受严惩
在蚌埠市公安局将主要嫌疑人抓获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随即对几名行凶者提起公诉。检察院在公诉书中指控:被告李亚光、陈涛、刘聪、许泽羲等因琐事打死他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经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当晚,李亚光等十数人酒后到飙歌城唱歌。在同乘的电梯上,因左敏误把对方当成服务员引发争执,随后李亚光等人用啤酒瓶将左敏砸倒在地后,继续向其头部猛砸。经蚌埠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左敏系因钝性外力作用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
根据相关证据和《刑法》的有关条款,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亚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刘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陈涛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许泽羲有期徒刑13年。法院同时判处4被告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33万元。
家属:法律终于还逝者一个公道
“这样他的在天之灵终于可以安息了。”昨天下午,左敏的爱人胡永宁得知判决结果后,这样对记者说。
左敏离世后,给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楚。年迈的父母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无奈下,日益苍老;年幼的女儿以为爸爸去了很远的地方,在睡梦中依然喊着爸爸。
尽管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抱任何希望,但胡永宁对法院的判决结果还是比较满意。“我们家属并不在乎什么赔偿,只是希望行凶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就算以此告慰逝者,希望他的在天之灵能够安息。”(祝伟)
来源:
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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