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拟于今年出台的《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不再禁止“民宅商用”。昨天,市政府法制办对外公布了2007年的立法计划,同时介绍了去年立法征集意见的结果。
在昨天的立法工作计划会上记者还了解到,今年政府立法工作优先安排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和为举办奥运服务的项目,共计划项目43项,年内计划完成项目共17项,其中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7项,制定、修改和废止市政府规章10项。
房屋租赁
按物权法制定相关办法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在会上介绍,在去年的立法征集意见中,《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588条成为去年网民最关注的热门话题。在该法规中拟订禁止“民宅商用”的规定引发了公众的热烈争论,一方观点认为,民宅商用是严重的扰民,另一方观点则认为,房主对房屋的处理享有相关权利,禁止民宅商用是政府对房主权利的过度干预。
而今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规定,房主对房屋享有各项权利,“业主将住宅改变为餐饮、娱乐等商业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全体业主同意”,因此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禁止民宅商用,等于与物权法相冲突。因此该办法出台后将会去掉禁止“民宅商用”的规定,一切规定都会按照物权法的实施。
另外,该办法也不再限制“二房东”。周继东介绍,此办法出台后将规定,承租人如果经过大房东同意,就可以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但须办理房屋转租登记手续。
车船税
小客车车船税将超200
市政府法制办一处孔处长表示,目前相关工作人员正在进行调研,预计本市一般客车车船税幅度将在360元至660元之间取一个中间点,很可能在480元左右,小客车的车船税会从现在的200元调高到200元以上,而对于免税的公交车的税款调研也仍在进行中。
孔处长还介绍,出于环保考虑,北京市拟订对排量在1.0以下的微型客车少征收税款。
路边摆摊
摆路边摊限度不会放开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周继东说,北京市从来没有法律法规完全禁止路边摆摊设点的行为,比如目前的早点摊位,但考虑到北京的交通问题,预计在制定出有效的管理措施之前,北京不会完全放开路边摊的摆设限度,毕竟“路边摊”泛滥也会引起居民的反感。
周继东还说,我市拟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定,考虑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和初次的违法人员进行教育,不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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