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钉子户的女主人在接受媒体采访。CFP供图
本报讯昨日是法院通知重庆“最牛钉子户”自行拆房期限之后的第一天,那幢二楼孤房依然孑立于工地中。按规定,此案于昨日进入执行程序。“至于是否强制执行(拆迁),目前尚不能确定。”
昨日上午11时,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在该院二楼召开情况通报会,向媒体披露了上述消息。该院合议庭庭长代庆伟表示:“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和解及申请人志愿撤回申请皆有可能。”其同时澄清,曾有媒体报道,法院未向申请人送达非诉行政执行裁定书,“事实是,在当庭送达时,吴苹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
这名负责人称,九龙坡区法院虽然对九龙坡房地产管理局诉杨武和吴夫妻住房强制执行案,作了限其在3月22日前执行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拆迁的行政裁决书的裁定,并表示逾期则将强拆。但法院使用强制执行的手段时有相应的法律程序。这名负责人表示,九龙坡区法院目前尚未对此案作进一步的研究,因此不可能在近几日拆除吴某的房子。
记者还电话采访了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庭的有关负责人。这名负责人表示:目前关于吴某拆除房屋一案的有关案卷还没有拿到该院的执行庭来。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该院暂时不会强制拆除吴某的房屋。
房主
不愿领200万补偿款
要求调查房管局领导
据了解,吴某最初的愿望就是在原址、原面积和原朝向要相同的房屋。但开发商不同意这一要求,只能根据开发商要求的方式用货币补偿。该补偿协议是地面一层每平方米18841元;二层以上每平方米3785元,按照开发商的条件,吴某夫妇可享受约200万元的货币补偿。而据九龙坡区国土管理局提供的材料,吴某所住的地区系重庆市九龙坡区的最中心地区,目前该地区地下车库已经被炒到1.7万元/平方米了。
吴某还要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对其中可能涉及的寻租行为进行调查,严肃处理房管局有关领导;同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谈判和协商,达成公正协议。她说目前已向重庆高级法院其提起申诉,她认为九龙坡区法院的判决剥夺了她申诉和复议的权利。
法院
案子已进入执行程序
是否需要强拆还没定
昨日上午11时,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就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先予执行吴某夫妇房屋搬迁案对媒体进行了通报。
2007年2月1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向法院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杨武自行搬迁。3月19日,法院组织了听证。本案合议庭严格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各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合议庭评议后认为,申请人申请执行的九房裁[2007]1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没有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责令被申请人在2007年3月22日前履行九房裁[2007]1号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书第三项确定的义务。
据法院透露,此案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入执行程序,至于是否需要实施强制执行,目前尚不能确定。(新 华)
专家
考虑由双方选择
第三方进行评估
昨日中午,就在法院召开情况通报会之后,开发商首度直面众多媒体,接受了联合采访。开发商认为,目前此案已经进入到法律程序,就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过和解的大门没有关闭,但这一主动权在杨武夫妇手里,因为开发商在3月进行的一次协商会上,就已经答应了对方提出的全部条件,但在一切都已谈妥将要签字的关键时刻,杨武的老婆吴苹却决绝签字。至于为何要做当初不愿意做的让步,开发商说按照原计划,工程全面动工是在2005年上半年,可杨武夫妇始终不愿意搬迁,工程推迟了接近一年,公司已经损失了3000多万,不愿意再如此拖延下去了。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法律专家周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吴苹一家认为补偿不合理,坚决与开发商抗争,这是一种可贵的维权意识。但对补偿是否合理,开发商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对于拆迁补偿,需要有一个客观的、公正的评估,否则就可能出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你说合理他说不合理的局面。在双方难以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考虑由双方共同选择权威的第三方进行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下,拆迁人将被拆迁人的房产相临房产全部拆掉,断路、断水、断电,这种拆法已经构成了对被拆迁人相邻权的侵犯。(据《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