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建设部获悉,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廉租住房建设滞后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3月23日《上海证券报》)
关于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力,房价涨幅过大,追究领导责任问题最早见于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
这次,建设部再次重申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问题”,能否真正落实,确实值得怀疑。房价难以控制,关键是落实国家调控措施不力造成的。而落实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关部门在督导落实时一直“心慈手软”,空喊追究领导责任的时候多,实际追究的时候少。刚刚公布的2月份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涨幅结果,深圳、北京、广州等几个排行榜上的老面孔又赫然在里面。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从前年公布涨幅排行榜以来,北京一直居前列,是这里的“常住户”,并且,涨幅都在两位数以上。
有关部门应该思考一下,公布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涨幅排行的目的是什么?难道拿涨幅排行榜前列的几个老面孔就没有办法了?这些城市长期居于涨幅榜前列,却没有见到有任何“羞耻”感觉和受到任何指责、通报,那么,其他城市会怎么想呢?这对其他城市在控制房价上的负面影响很大。希望国家有关部门不要把涨幅排行榜当作一个毫无用处的摆设,而要敢于枪打“出头鸟”,对这些涨幅长期排在前列的城市按照国务院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追究领导责任,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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