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吴兰林 封娟) 3月23日,由湖南省长沙县检察院起诉,公安部和湖南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长沙县“3·03”涉黑涉恶系列案,由长沙县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绰号叫“阿木”的被告人孙树国,从2005年开始,与被告人史新刚、杜可、李宇强等人相互纠结,有组织地携带刀具,为做基建生意的老板、个体私营户等出面打架“了难”,每次参与“出警”的人,平均至少可获得100元“军费”。
“3·03”涉黑涉恶系列案涉及成员达120余人,案情重大、复杂。2006年7月底,公安机关将孙树国等47人移送审查起诉。2006年9月14日,长沙县检察院将该系列案审结,制作了长达60页的起诉书,将被告人孙树国等47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3项罪名向长沙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汤维骏 通讯员吴兰林 封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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