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成实习生李瑜)记者昨日从省经委获悉,即日起,我省将重点对3万吨及以下矿井进行全面整合与淘汰。到明年6月,力争让全省矿井数量减少20%以上,基本解决我省小煤矿布局不合理、资源配置不当、单井规模过小等问题。
根据相关要求,一个矿区或方案开采单元原则上只能有一个主体开发,授予一个探矿权采矿权。同时,以大中型煤炭企业和优势骨干煤炭企业为主体,通过兼并收购、股份合作等方式整合小煤矿,促进煤炭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据了解,此次整合的范围包括:纳入煤炭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是合法的生产矿井或建设(新建、改扩建)矿井;已关闭煤矿原则上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经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认定尚有开采价值的资源可以纳入整合范围;煤炭资源接近枯竭且2007年年底前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煤矿,一律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应注销其各种证照,一律予以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一律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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