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瓜分的“唐僧肉”
从表象上看,某地春运期间的“涨价事件”是因为票价上涨过高引起的,但《瞭望》新闻周刊深层次观察,事件背后是错综复杂的公路客运管理体制的深层矛盾。
按照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规,我国对公路客运管理甚严,客车运营线路、数量都要经过审批,这种审批管理落实到每一台车辆,购置新车和报废旧车都要行业管理部门批复,要求是“一牌(线路牌)一车、一卡一车”。
由于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烦琐、时间长,并且严格控制,造成“线路牌”成为稀缺资源。熟知内情的运管干部说,现在批线路,涉及到地方利益甚至地方保护,所以很多地方制定了规矩,设置了门槛。即使批了,也基本是两个地方各自的公司车辆对开,要照顾到两地的经营业主。
一些运输行业从业者告诉本刊记者,拿下“线路牌”需要很深的关系和雄厚的资本投入。而一旦“摘牌”成功,就可以通过“炒卖”将客运变成金钱游戏。有“牌”车往往会被层层转包,甚至直接倒卖线路牌。一家客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几年,他们争取开往武汉的线路,三次申请都没有如愿。北京线路申请已经报了5年,宁波线路申请已经报了6年,都还没有获准。“都是我们这边批了,但对方没批。每去一次都要花费好多钱,已经花了好几万元。”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现在一些地方政府要求班线客运搞“公司化运作”,其实充斥着以“承包”、“挂靠”、“参股”等形式出现的个体经营。很多车队基本上一台车就是一个老板,甚至有几个老板。有门路的“公司”向政府部门付钱拿下线路牌,然后转而向车主们收取经营权出让金(一台跑农村短途班线的普通中巴能卖到近20万元)、管理费(短途客运班线也可达到4000多元/月)等,车主就靠拉客源来获得回报。车主、司乘人员和乘客是这条“食物链”中被盘剥的下层。
在这种机制下,有关系拿到“线路牌”的企业往往坐收“承包费”,车主跑车,但因为管理费太高或者层层转包,经营负担沉重,平时抢客、排挤竞争对手,高峰期乱涨价,受市场影响经营不善就找政府闹,整个市场秩序非常混乱。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目前公路客运普遍的“行规”是:“春运半年粮”。即平时低价招揽生意,只要赚回油钱、修理费、人工工资等直接成本即可,而一到春运、黄金周客流高峰,就靠提高价格来赚回折旧、利润等。
也正因为如此,管理部门承诺春运“不涨价”的政策后,立即遭受公路客运相关产业链条的全面抵制。
而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达到控制线路价格的目的,一些客运公司则采取多种方式对其营运的线路进行垄断。事发当地的区交通局一位负责人对《瞭望》新闻周刊称,有关客运公司原有21台车,后通过承包和联营等方式,该公司有了44台车,在同一条线路上营运的其他车辆只有3台,这样有关客运公司已形成垄断格局。而类似这样的公司对某些线路的垄断性经营,并不是个别现象。
公路客运虽然是公司在运行,在许多群众的心目中,有关系的公司才能拿到宝贵的“线路资源”,这其中难免会有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因此对客运公司春运涨价的不满,容易转化为对地方政府管理不力的不满。
客运管理需要标本兼治
公路客运涉及的人群数目非常大。春节过后,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商务流等客流叠加。有关统计表明,今年公路运输最后一轮客运高峰的3月5日共完成公路客运量5836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了5.2%。
一位在内地省份从事基层价格管理的官员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不能小看春运票价中间隐藏的不稳定因素。在一个劳动力输出地,几十名同乡可能同时乘坐同一台车前往外地,如果因为票价发生纠纷,几十人同仇敌忾,如果再碰上车主不服软,找人助阵,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一些专家认为,从过去春运公路客运允许上浮票价到如今的取消涨价,是国家关怀民生的体现,今后还应该继续坚持。从今年首次推行的情况看,这一政策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完善: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基准价”透明度。春运前,“春运不涨价”透过各种信息传播渠道,在群众中深入人心。但反观公路客运,政策宣传、沟通、公示很不到位,群众包括很多干部都有误解。为此,政府和运输企业有责任在城乡客车场站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政府文件、各条线路核定票价、价格举报电话、公里数。有条件的地方包括所有营运客车内,还应该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媒体手段向群众宣传,提高透明度。
二是要加强春运期间公路客运价格监管,切实落实政策。如今在一个近百万人口的区县,物价部门人员仅有20来人,监管力量过于薄弱。春运期间,各地应该督促物价、交通、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将公路客运价格管理当做一件大事来抓,防止因为票价问题诱发民怨甚至引发恶性事件。
同时,有关部门也要简化物价执法手续,加大物价执法权威,减轻车辆各种税费,以此降低运营成本。
三是要理顺管理体制,整顿公路客运市场。有关部门的专家认为,公路客运市场和城市出租车营运有类似之处,近几年来,城市出租车不断出现不稳定因素,公路客运要避免再出现类似现象。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将公路客运看成“唐僧肉”,背后是部门利益和权力寻租现象。要研究公路客运市场的规律,对“线路资源”的管理透明化,同时要培育市场竞争主体,防止一些客运线路出现垄断现象。对违法经营的客运公司,要坚决让它们退出客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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