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力)因营业员疏忽大意,在客户存折上误将2500元录成5000元,由此引起纠纷。日前,巫山法院通过审理,判被告将多录的2500元返还。
2006年8月19日上午,巫山人冯某持王某的活期储蓄存折,到中国农业银行巫山县支行广场分理处存钱,值班柜员尹某办理2500元的存款业务时,由于疏忽大意,将2500元录为5000元,多录入2500元。
法院认为,原告的工作人员在为被告冯某办理存款业务时,由于疏忽大意误将被告王某存折存款2500元错上为5000元,原告有一定的责任;被告冯某在知道原告将该笔存款办错后,未能将多余的2500元存款返还给原告,继而占为已有,属不当得利,遂作出如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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