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就业促进法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后,近日全文公布征求意见。
公民免费技术培训教育正当其时
公民劳动的权利当下正在受到压抑,尤其是国有企业改制改革,一大批产业工人失去了劳动的岗位。
笔者特此建议:年龄在35岁以上下岗,因技术原因再就业困难者,由各级政府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使他们按照个人志愿学习和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
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实行以奖券代学费的奖学制度。鉴于当前职业教育处于低谷,中专学校因招不到学生难以为继,而一线技工匮乏的实际情况,应对有志于技术学习的青年实行免费教育。
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享有免费的技术培训。由输出地政府提供基本的技术培训,保障农民工掌握一门谋生的技术,由输入地政府和用工企业提供技术升级性培训。建设部、全国总工会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教育培训内容重点为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内容。这固然是一个新举措,但可操作性较差。对农民工的培训理应分清事权和责任,且列入地方政府任务目标考核;对其他就业困难和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就业培训。就业促进法草案已明确,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这还不够,因为授人以鱼莫如授人以渔。
就业促进法草案虽然明确了促进就业为各级政府的责任,但对公民的技术培训条款尤其是财政支持未能涉及,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笔者以为,以当前国家近4万亿的年收入,以及每年用于公车、吃喝招待以及旅游等数千亿元公款浪费的实情看,对国民尤其是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免费的技术培训教育正当其时,希望立法机构能顺从民意,修定和补充相关条款,善莫大焉。
刘效仁
就业促进法应当鼓励“地摊经济”
物权法正式颁布的余热未散,就业促进法草案又引发关注。这自然让人联想到一个时下的热点话题:上海、重庆、南京、郑州、石家庄等城市,纷纷宣布将要在年内解禁“地摊经济”,赢得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在这种大势所趋且顺应民心的背景下,就业促进法应当积极鼓励“地摊经济”,并以正式条文的形式巩固这一社会共识。
如果说,物权法堪称一部“经济宪法”,则就业促进法堪称一部“民生宪法”。这是因为,就业问题直接关涉公民最为根本的生存权,也是解决全部民生问题的重要基础。在当今时代的几乎任何国家和地区,就业问题都是极为敏感而重要的政治议题。我国就业促进法的即将出台,也是对就业问题的一个政治解答。
事实上,就业促进法作为一个纲领性文件,必须要有充分的前瞻性和指导性,而不能忽视对当前热点疑难问题的解答。在这方面,“地摊经济”能否纳入促进就业法的视线,就不啻对该法案的一种实际检验。类似的,其实还有户籍壁垒、地域歧视等问题,也应当在就业促进法中有充分体现,才能更好地解答中国当代的就业难题。
宣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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