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劳动部门获悉,今年我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正在进行,预计调整平均水平为100元左右,新的养老保险待遇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调整养老金的范围和对象为,参加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保险并在2006年6月30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
另外,我省养老保险计发新办法已经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一旦新计发办法通过,全省将实行养老金标准与缴费年限挂钩的计发办法,使养老金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当地工资标准更加紧密挂钩。调整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由缴费满15年发给20%改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计发基数由职工平均工资改为职工平均工资和本人缴费指数化平均工资两者的平均值。改革过去按职工平均余命10年的计发办法,改为按实际退休年龄计发。也就是说,缴费时间越长,退休越晚,拿到的退休工资越多。同时逐步建立省级养老保险统筹,在较大范围内实现基金调剂,分散风险,确保职工在省内跨地区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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