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合肥市对2006年出台的1号文件《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做出重要调整(合政[2007]18号文),新政策将对今年新上马的工业项目统一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预计此次政策调整将直接导致市政府为增长的企业成本“买单”10亿元以上。
新政体现“扶优扶强”
新政策规定,对原1号文件中第五款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自有资金购买设备及第六款配套补助政策进行整合,统一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具体办法是:总投资在1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根据投资进度,统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投资额越大,补助期限越长。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项目,补助时间最长为1年6个月;3000万至5000万元的项目,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5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分析人士认为,这体现了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理念。
同时,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项目,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总额控制政策。新政规定,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的项目必须为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兑现。其他优惠政策维持不变。
预计新政将“买单”过10亿
今年起,国家调整了工业项目供地方式,实施了工业用地最低价政策,工业用地价格上调。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额与土地价格关系密切,合肥市出台的新政,实质是为企业“消化”了这些成本,同时也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强度、加快投资进度。
合肥市市委副书记、市经济领导小组组长董昭礼现场算了一笔账:自1号文件下发一年来,合肥市已累计向企业兑现贷款贴息、项目前期费用补助等各类奖励约1.9亿元左右。但是,按2007年合肥市工业发展目标,本年度工业投资将达300亿元,预计全年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将达到10.69亿元,为去年的5倍。
县区工业园获益更大
文件调整后,采取“老项目老政策、新项目新政策”的办法进行衔接。凡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工的项目,将统一执行新政。
新政还规定,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由市与县区各承担50%。据了解,该市现行的市与县区土地出让金分成办法为“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收益,扣除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费用后,由市财政返还区用于区内建设”。由于工业企业多在各开发园区,用地价格调整后,各县区工业园将成为更大的获益者。(王雅妮)
来源:
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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