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松 黄洁实习生刘白露3月26日一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法警们来到了朝阳区某小区,对该小区内五户居民在小区公共绿化带上私自建造的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据悉,由于该小区内一层居民对外改扩建现象严重,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目前71户被诉居民中已有33户得到一审判决。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该小区紧邻道路一侧的几幢住宅楼,80%以上的居民都将阳台和围杆拆除,重新扩建为商铺或是小院。在被强制拆除的五户中,三户已将违章建筑对外出租,开办了发廊、美容店等。由于此前法院已经对该五户居民进行了执行督促,今天已有四户自动拆除完毕。最后一户,则在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的监督下被强行拆除。
据了解,该小区内共有71户一层住户有拆除阳台、在小区公共绿化带上私建小屋的违建行为,其中少数用户将违建小屋用于自住,多数居民则对外出租经营,群众反映强烈。为此,小区物业对违建居民们提起了诉讼。目前,上述71户中已有33户违建案获得法院一审判决,其中18户提起上诉,另有15户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并已申请强制执行。其余42户正在进行诉前调解。
执行法官告诉记者,法院之前已对本案所涉居民进行了执行前的督促工作,并多次以面谈或电话方式与各被执行人进行了沟通,但至今仍有部分违章建设居民未能自动履行。强制执行在一定程度上讲成本很高,但可以对还未进入执行程序的其他住户产生警示作用,对已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或诉前调解阶段的住户产生影响。
图为五户中惟一没有自动拆除的住户,今天在法院执行人员的监督下拆除了自家违章建筑
本报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 刘白露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