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潘旭临)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发展中心今天在北京宣布,为加大企业环保力度,新调整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将随时清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主任陈燕平表示,作为进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的条件,首先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而获得环境标志认证的企业要求产品质量必须合格,同时,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环境行为也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中国环境标志技术标准的要求,即符合绿色产品评定标准的要求。
据悉,二00六年十月,由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第一份“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在不到一年时间,调整后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出台,不仅增加了企业数量,而且清单是动态的,对在生产过程中环境标志指标不达标的,将及时进行清理,对于尚未进入清单的企业及产品,经认证符合要求,将及时补充进入采购清单。确保《清单》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在今天的发布会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和中环联合认证中心为进入第二批政府采购清单的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有限公司等十家汽车企业颁发了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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