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汪洋)昨日记者从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2007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鉴定,从4月1日起开始申报。
据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和医保部门安排,参保人员凡是患有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原性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结核病、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尿毒症、中期以上糖尿病、高血压三期、中晚期癌症、血液病、慢性肝炎活动期、肝硬化、免疫性系统疾病和消化系统溃疡慢性病的,均可参加申报。
参保职工申报有关病历资料,并经统一组织体检及专家鉴定确认患有慢性病后,从7月1日起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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