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对外大肆叫卖,卖房时只和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声称等开发、销售手续办好了再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事实上该项目尚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要获取商品房预售资格目前可以说是无从谈起。
在“上德苑”购房的卫女士对记者说,买房时,售楼员说先签购房协议,等手续办好了再签正式购房合同。现在房款已经全部付清,可令卫女士担心的是,如果开发商长期办不好手续,那么她什么时间才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如果这样拖下去,房产证岂不是要遥遥无期了吗?卫女士对记者表示她现在有点后怕。
3月23日,记者在“上德苑”售楼部现场暗访时发现,现场看房的人还真不少。该售楼部一穆姓售楼员非常热情地给记者介绍了户型、房价等,当问有无“预售证”时,该售楼员说在公司没摆出来,签协议后才能看证。记者问为何不直接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而要签“购房协议”时,售楼员才无奈地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还正在办理,并说:很多人都已签了“购房协议”,你有什么好担心的?见记者因嫌手续不全而无意购买时,该售楼员显得很不高兴。
就此,记者在3月26日下午采访了“上德苑”的开发商———陕西和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外协办的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上德苑”所在地为拆迁安置区,所以很多事情较为特殊,虽然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对外销售是经过相关部门许可的,要不规划、建委、房管等部门为何不来查?
没有取得相关手续预售商品房是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令禁止的,“上德苑”这个“特殊”项目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特许可以预售?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本报记者 冯书文 朱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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