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记者 王卫平)国家没有明确禁止的领域、行业,全部向民营企业开放;农民进城办企业(个体户),不附加任何条件给予办理城镇户口;下岗职工创业,3年免收管理费;获全国知名商标,政府奖励100万元。
昨日上午,为期3天的神木民营经济博览会开幕,来自陕西、山西、内蒙古、宁夏、甘肃等省、自治区的千余户民营企业参加了此次盛会。神木县委、县政府新近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更是受到各方广泛关注。其中仅培育扶持民营企业的意见就多达18条。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创造名牌,“每注册一件商标奖励500元;凡创榆林市知名商标的奖励1万元;凡获得陕西省著名商标的每件奖励10万元;凡获得全国知名商标的,每件奖励100万元”。另外,每年对在纳税、吸纳就业、出口创汇、环境保护等方面表现优秀的民营企业也予以重奖,每个奖项最低奖金不少于5万元。
截至2006年底,神木县共有民营企业1256户,个体户8840户,直接从业人员6万多人,实现产值57.9亿元,上缴税费19.2亿元,财政贡献率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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