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3月29日电(记者刘娟) 新华社“新华视点”25日播发《昆明市二手房交易“强制公证”引争议》报道引起了昆明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昆明市司法局、房管局、公证处等部门与质疑“二手房强制公证”的云南云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天盛等,28日共同举行媒体见面会。
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孙世泰承认,“市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公布的办事指南上,因表述不清,有强制公证的误导”。房管局的立场是:“除法规明文规定的需要办理公证的以外,交易双方是否选择公证,是其自主行为,是自愿的。”
孙世泰说,下一步房管局将采取4项措施和办法整改“强制公证”:
一、对全市房产交易中心大厅里的办事指南加以修改完善,进一步强调公证必须是“自愿”选择的行为。
二、加大对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明确纪律,严格要求,一律不得以强制性公证作为房屋权属交易登记的前置条件。
三、强化市房管局办理二手房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转让合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的职能。
四、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对全市房产管理工作涉及的所有便民利民的服务性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改。
昆明市房管局承诺,如果广大市民在房屋买卖中有疑问或利益遭受了侵害,可以向房管局投诉。
昆明市公证员协会副会长段伟说,公证是国家司法预防纠纷的制度,在房产交易中应该大力提倡使用。
蒋天盛表示,公证对预防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有一定作用,如果当事人对交易风险把握不准,应选择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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