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称,为遏制官员滥用公款,铺张浪费,国务院将出台“官员职务消费标准”,各级别官员可以使用的公款数额、公款用途,都有定性标准。
职务消费浪费现象严重已是不争的事实,职务消费无标准是导致其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缺乏“阳光”的监督。有人说,同样是因公所需的豪华职务消费,我们国内的市长与外国的市长会遇到不同的“待遇”,外国市长肯定要“下台”的,而我们的市长如此大方反而会被某些人认为是“豪爽”,更不会有“下台”之忧。从某种程度上说,职务消费的黑洞在实质上属于“亚腐败”范畴,是一种隐性腐败,即法律管不着,政府管不了。职务消费没有标准,只能寄望于公务人员的道德自律,而这恰恰是靠不住的。 职务消费需要标准,而这标准更要是“硬”的。笔者理解的“硬”是:执行的“硬”,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标准,如果不按照这样的标准,就有“下台”之忧。而要让标准硬起来,则需要监督的强力量,则需要惩罚的严厉度。否则,有了标准,反而会使标准异化。一些本来没有达到标准的,现在却是要往标准上靠,一些已超过标准的,他们也会想方设法进行规避。这造成的后果可能是“浪费”更加的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