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耿景仪带着两名最高法院的法官,来到滁州凤阳县,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核准的一起死刑案件进行复核,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今年1月1日起开始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后,首次派出法官到安徽省复核死刑案。
最高人民法院自今年1月1日起统一行使死刑的核准权后,2月28日,公布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复核死刑案件的裁判方式作了重大改革,确立起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死刑为原则的新的裁判模式。
在凤阳县看守所,办案法官对被告人高某进行了提讯,核实了一、二审的相关证据,并制作了详细的笔录。据了解,高某系凤阳县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耿副庭长表示,为确保核准工作公正、高效,案件经合议庭评议,认为应当核准死刑或者认为原判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量刑不当或程序违法等问题,应当不核准的,都必须切实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必要时,还要提交审委会审理决定,使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据了解,该案的复核结果将在一个星期之后公布。(建业强飞郜征)
来源:
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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