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的收费标准 吴向家 摄 |
上渡办事处中心学校 吴向家 摄 |
湖南新化:“校中校”顶风乱收费
国家发改委曾发出通知,公办学校不得通过“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或其他任何方式变相向学生乱收费。但在国家贫困县——新化,一些初级中学创办的“校中校”不但没有叫停,反而仍在继续乱收费。这些“校中校”收取每个学生每学期高达1200元至1500元不等的学费。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新化5所“校中校”不仅教学资源和公办学校混淆不清,而且学校的负责人大多为同一人。
新化:“校中校”顶风乱收费
中国经济网湖南频道3月30日讯 据《湘声报·法治周刊》记者吴向家报道,2007年春季开学不久,有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新化县十四中“光大实验中学”向学生收取高额学费,让许多家庭不堪负重,希望媒体对此事进行调查,减轻孩子上学贵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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