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了都市上班族最时尚的消费方式,但在享受网购的方便、快捷的时,网络交易的安全、诚信等问题也困扰着消费者。国家商务部日前出台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规定,在网上订立合同时,交易各方还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网上交流等方式进行交易,交易各方可以自行保存各类交易记录,以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
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专家高俊表示,在交易各方出现纠纷时,网络上的QQ、MSN聊天记录在得到权威机构认定的前提下,也能够成为解决纠纷的凭证。这表明,网络交易市场也在进一步规范。
不过,该《指导意见》中还提醒,消费者在网络上进行大宗商品、贵重商品与重要服务交易时,除了保存好交易记录外,还应生成必要的书面文件、或采取其它合理措施来留存交易记录。对此,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淘宝网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网络交易的双方主要是通过网上聊天、电子邮件等工具来进行沟通,与当面交流相比更容易产生理解偏差,也容易发生交易纠纷,因此保存交易记录在网络交易中显得尤为重要。
此外,该文件还建议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选择安全可靠的支付平台,并及时保存支付信息;如果交易各方进行网下支付,则应注意资金的使用安全。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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