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郭俊敏谢辉)昨日上午9时至10时,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政策业务处副处长刘文杰坐镇本报热线962111,就4月1日即将开始的2007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工作回答市民咨询,数十位市民打进本报热线询问,他们的问题主要为资格、程序等方面,相关负责人均给予了权威解答。
有三年成都户口才可申购
问题:我们刚结婚没有房子,妻子户口2月份才迁入成都,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解答:按照申购家庭条件的相关规定,家庭成员中应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虽然这位新婚市民的妻子户口迁入五城区(含高新区)不足三年,只要本人户籍在三年以上,也可以按两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问题:我们家是夫妻两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多大面积?申请时要带什么材料?
解答:申购经济适用房,二人户限购58平方米,三人户限购72平方米,四人(以上)户限购90平方米。如果是电梯公寓,可以增加10平方米的公摊面积。申请人申购时需要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和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今年没买必须重新登记
问题:我去年已经预登记了,但在已推出的4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没找到合适的,还想看看下轮。请问需不需要重新登记?
解答:下年度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受理这次预登记的家庭申购申请。因此,去年已经预登记的家庭,如果不想申购今年的4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必须重新进行预登记。
问题:我看中了今年推出的4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中的一个楼盘,但我去年没有预登记,能不能去购买?
解答: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优先受理预登记的申请家庭,凡未预登记的,原则上当年不能申购。如果房源有少量富余的话,未作预登记者可实行申请轮候。凡当年申购后又不购买的,取消下一个年度的登记和购房资格。
房改房低于16平方米可申请
问题:我现在住的是房改房,能不能进行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解答:凡是参加过房改购房或目前正租赁公有住房,以及购买过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集资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情况的家庭均视同为已享受政策性住房,这类家庭的原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并同时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其他申购条件的,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面积应当在限购面积中扣减原来已购政策性住房的面积。
问题:我如果进行了2007年度的经济适用房预登记,可以买哪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大概每平方米多少钱?
解答:2007年度预登记后规划的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只有在本年度的预登记完成后,统计和研究才能最终确定,价格也只有根据具体项目才能确定。相关部门将根据市民的实际需求,本着方便市民工作和生活的原则,合理考虑经济适用房项目的选址、定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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