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访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去年公安部接访量同比下降45%
本报北京3月30日讯 记者徐伟 于呐洋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信访办主任黄占美今天在接受公安部政府网站访谈时表示,2005年“大接访”以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和《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普遍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接待日制度,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公安信访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005年“大接访”以来,公安信访工作在“开门大接访”基础上跨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公安部和大多数省级公安机关建立和实行了部门、警种接访制度,进一步加大了信访问题的督办、解决力度。公安部有关局级单位积极参加群众接访,起到了推动各地、各部门、各警种参与接访的表率作用。许多地方制定了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和信访问题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群众到公安部信访办上访较多的实际情况,从去年4月开始,公安部组织开展了上下级联合接访,专门邀请了几位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地方公安机关厅局领导带队,组织了27个接访督导组,分赴辽宁、山西、河北等信访问题比较多的省份,与地方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接访,共同解决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地把进京上访群众引导回当地解决问题。目前,各地群众进京到部上访量已从过去的每天百余人降至几十人,信访秩序明显好转。据悉,2006年,群众给公安部来信与上年基本持平,群众到公安部信访办上访同比下降了45%。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从去年7月至11月开展了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公安部向各地交办了565起重点信访案件。各级公安机关对每一起交办案件都明确包案领导,落实责任,妥善解决了一批“案结事不了”的信访问题。在这次专项治理中,公安部交办案件的办结率达到了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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