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呼吁彩票管理体制亟待改革
“管理”和“发行”角色应明晰
本报记者 黄勇
从1994年至2006年,通过发行体育彩票,国家共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513亿元,其中226亿元上缴中央财政,用于发展体育事业和其他社会事业的资金各占一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国彩票业发行机制的改革于2001年起正式展开,2001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财政部是国家彩票法规和政策的制定部门,是彩票发行销售的监管部门,民政部门、体育部门则是彩票发行与销售的实施部门。而此前,中国彩票发行和销售的相关政策均由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分别制定执行,两大部门身兼“裁判员”和“运动员”双重角色。彩票发行销售所得,除奖金开支外,其余在很大程度上由两大部门自行打理。这使得中国彩票发行从一开始就打上了浓厚的部门烙印。
2001年年底2002年年初,财政部相继制定了《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用必须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具体到体育彩票,《办法》中规定必须实行“管发分离”体制,即管理工作由体彩中心负责,发行销售委托给公司操作。但如何委托,委托给谁,是否必须引进公开招投标机制,《办法》中缺乏操作细则,法律至今仍是空白,成为彩票管理体制最大的硬伤之一。
而正是这一巨大的空白,使得体彩中心在《办法》出台后组建了两家公司——“中体彩”和“北京彩印”。表面上看起来是“管发分离”了,但实际上为审计报告中所曝光的体彩中心虚增成本、向两家公司转移巨额发行成本费用于发个人奖金、购买高档办公场所等,提供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一业内资深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彩票管理体制的真正改革,必须实现政府部门彻底与彩票经营隔离,而只管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在具体操作方面,彩票的发行权可以下放到省市,打破“铁饭碗”,允许省市彩票发行单位“企业化”。允许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承包省市彩票发行(含零售点),通过真正透明的招投标程序,把彩票的发行工作交给最有能力的企业负责,在同等条件下,谁的发行费用最低就交给谁发行。设备和技术按照招标要求由承包企业提供,承包年限不要超过5年(与电子设备投资的折旧年限相同)。一切发行过程中的“作弊”和“丑闻”,一旦发生,都要承包单位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要像“证监委”对待上市公司那样,违规操作的就立即“停牌”,取消其今后的招投标资格。
国家行政学院张占斌教授认为,要规范彩票发行机制,最重要的是依法治理,建立有效的监管体制。
财政部综合司有关负责人今年两会期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国务院高度重视彩票立法工作,从2000年就开始着手起草《彩票管理条例》,目前仍在进行立法审查工作。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快推进彩票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制定完备的彩票法律和管理制度体系,确立彩票的合法地位,为彩票业发展建立有序的法律制度保障;继续强化彩票市场监管,确保彩票市场安全、稳定、协调、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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