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规定,在全市住宅建设中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根据市场定位和建筑特点确定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形式,鼓励选用分体承压、二次循环技术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
目标:今年年内,市中心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小区的低层、多层住宅建筑,全面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小高层、高层住宅建筑,采取试点形式推广,年内试点建筑面积要达到新开工同类型住宅建筑面积20%以上,“十一五”末达到50%以上。
半数家庭使用,日节电百万度 烟台全面推广太阳能
根据市政府的计划安排,年底内芝罘区、莱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的低层、多层住宅建筑,将全部推广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小高层、高层住宅建筑,采取试点形式推广,年内试点建筑面积要达到新开工同类型住宅建筑面积的20%以上。福山、牟平和开发区新建低层、多层住宅实行太阳能热水器设计和施工面积,年内达到50%以上,其他县市达到40%以上。
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旧小区和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居民小区太阳能热水器改造,《意见》也有明确规定。居民小区安装太阳能产品将本着自愿原则,小区居民增加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时,应与小区物业部门联系,由小区物业统一组织,按照改建工程对住宅小区进行统一设计,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再进行统一改造安装。
烟台拟建太阳能示范城 将在新建住宅小区推广
水母网4月2日讯记者从近日市建设局召开的“太阳能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的新建住宅小区推广太阳能技术,并出台了《关于在住宅建筑中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及成套技术的意见》,这是山东省第一个关于全面推广太阳能技术的政府文件,烟台因此也有望成为全省的“太阳能示范城”。
烟台将强制推广“太阳能工程”
水母网10月25日讯记者从昨日市建设局获悉,我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强制推广“太阳能工程”,实施范围为烟台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小区的低层、多层、小高层和高层住宅建筑。 届时,这些住宅必须进行太阳能热水器的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并须选择分体承压、二次循环技术的热水器产品,禁止使用直插式、单循环、非承压太阳能热水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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