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2日电(记者吴俊)广东省江门市一家药店私自开“黑诊所”给人看病,一名患者在该诊所打针后迅速死亡。当地卫生部门对该药店处以5000元罚款,但是至今该药店仍在营业。
这家药店名叫“为人药店”,位于广东江门恩平市。
2006年6月的一天中午,患者梁益艺身体不适,在妻子陪同下到“为人药店”买药。药店老板杨高荣告诉他打针会好得快些。梁益艺接受了杨高荣的建议,在药店内打了一针。打完针不到10分钟,梁益艺马上感到呼吸困难,杨高荣让他回家休息。梁益艺回家后不到15分钟,症状加剧,在被家人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梁益艺的家人认为,是“为人药店”非法行医导致了梁益艺死亡,并将这家药店投诉到恩平市卫生局。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赶到“为人药店”,发现老板杨高荣已经逃之夭夭。2006年11月10日,杨高荣到恩平市卫生局自首,承认了自己的非法行医行为,并说明其给死者注射的是苯巴比妥(具有镇静、催眠、抗惊厥作用,急性中毒症状为昏睡,进而呼吸浅表,通气量大减,最后呼吸衰竭而死亡)。
恩平市卫生局对杨高荣处以5000元罚款。随后,“为人药店”又恢复了正常营业。梁益艺的家人认为对“为人药店”的处理过轻,多次到有关部门投诉,要求给死者一个说法。但据记者了解,到目前为止,药店老板杨高荣一切如常,其药店目前仍在继续营业。
恩平市卫生局医政科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药店的销售人员或者药师在药店为消费者开药方或者为患者治疗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但是,药店的行政管辖权在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只能对药店的非法行医进行管理,不能管理药店经营。恩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食品协调股的一位负责人则告诉记者,由于“为人药店”是进行非法行医,并不在药监局管理的范畴内,所以药监局不能对其进行处理。他表示,只要该药店不是销售假药等问题,药监局一般不会主动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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