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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从2002年开始,一直在进行《殡葬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目前已进入关键性阶段。此次修订内容中,最大的亮点是严禁“炒墓”。如果出现类似违法现象,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
(据《法制日报》)
对于房地产,建设部的一句“去年宏观调控的经济目标已经完成”最近两天引起了热议。4月1日前后,看看北京房价的涨幅,再听听这话,还真有点儿“节日气氛”。
其实仔细想想我们就会发现,“目标已经完成”也是很有道理的。去年,建设部出了“国六条”、“国八条”、“国十五条”,平均下来每个月两条,谁也不能说人家“不作为”了吧?所以,宏观调控的“目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是达到了。
我在想,修订《殡葬条例》的事完了以后,对于殡葬暴利,民政部是不是也可以说“调控目标基本完成”呢?至于“罚款50万元”会不会像某些房地产调控措施那样反而刺激了市场,同样可以学学建设部的说法:“这个还需要一段时间来解决。”
看到民政部门出手调控墓地价格,我就想起了海南省定安县民政局。据央视《焦点访谈》报道:海南省定安县泰天实业有限公司与定安县民政局合作开发“定安福园”墓地,以高回报率吸引投资人购买,原定安县民政局局长王朝栋还担任了泰天公司的顾问。
忽悠大家炒墓地被曝光的民政局局长目前看来还是少数,但是民政部门要想和殡葬暴利划清界限,恐怕并不容易。在电影《落叶归根》里赵本山千里背尸之后,《南京晨报》就有了《20岁少女客死他乡无钱火化其父兄欲背尸返乡》的报道。
去殡仪馆看看,火葬、花圈、寿衣、骨灰盒的价格,哪一块不是成本价的N倍?各地殡仪馆都是民政部门的下级直属单位,那么让民政部去修改《殡葬条例》,调控“黑色暴利”,难道没有点儿“黑色幽默”的味道?
一位SP行业的资深从业者曾对笔者说过,管理电信增值服务的很多规定都有漏洞可钻,而且这些漏洞都是显而易见的,所以他们的公司才能发展壮大。
“水至清则无鱼”,别老是因为新出台的规定、办法、政策不太管用,就抱怨管理者的水平低。事实上,某些人的水平比你想象的要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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