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保监会等多个渠道获悉,我国针对重疾险建立的第一个行业规范性操作指南——《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下称《规范》)正本已制定完成。规范指出,8月1日后,保险公司签订重大疾病保单须符合规范。
据了解,新制定的《规范》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要求今后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其保障范围须包括这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6种疾病。与此同时,原位癌等6种恶性肿瘤则不在《规范》的保障范围。
重疾险的6种必保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不在保障范围6种恶性肿瘤:原位癌;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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