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贪污3000万自首被告当庭翻供
本报讯 因涉嫌贪污公款3000余万元,原中国电子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主管黄炜昨天站在二中院被告席上。法庭上,这位当初主动向检察机关自首的被告人,却拒不承认检察院的所有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10月至12月间,黄炜在担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民品部市场销售主管期间,利用负责投影机销售业务的职务便利,采取签订虚假购货合同、制作虚假货物入库单等手段,以支付货款的名义,将本单位3055.2万元公款非法占为己有。2005年12月22日,黄炜向朝阳区检察院投案。公诉机关认为,黄炜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我没有将一分钱占为己有!”法庭上,黄炜称检察院的指控不属实。他说,单位始终没给自己下过销售主管任命,自己没有将涉案资金占为己有。在单位自己出于争强好胜,只是千方百计完成自己的设想,采用资金流转的方式,尽力填补原亏损,完成单位压给自己的1.5亿产值任务。2005年初,黄炜发现资金失控后,于10月末向单位领导作了汇报。2005年12月22日,他承受不了压力,主动来到检察院自首。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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