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明鉴: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是预防腐败重要前提
从一起基层民政干部受贿案看政府信息公开必要性
一个基层民政局的社会福利科科长利用手中的材料审核权,大肆索取和收受贿赂,竟是钻了政务信息公开不到位、个人权力过于集中的漏洞。3月15日,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原科长赵沪光因贪污2万余元、受贿73万余元,被闸北区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办理该案的闸北区检察院通过个案调查,建议民政部门在政务信息公开和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方面,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线。
仅有审核权却“狮子大开口”
| |
赵沪光在法庭受审 |
赵沪光只是一个基层民政局的社会福利科科长,他怎么能够轻而易举地索取大量贿赂?他手中的权力又是怎样运作的呢?
20世纪60年代,在政府的统一动员下,上海市曾经有一批居民被下放到了安徽。2002年,为了照顾这些人员回沪,上海市对回沪人员的范围、条件、审批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规定指出,这类人员回沪申办户口,由各区民政局的福利部门负责受理,按相关条件审核把关后,再报公安机关户口管理部门办理。
李运书,就是赵沪光的索贿对象之一。李运书的父亲是20世纪60年代被从上海下放到安徽的居民之一,李运书也因此到了安徽。2002年,李运书听说符合条件的下放户可以把户口迁回上海的消息后,来到了闸北区民政局。赵沪光接待李运书时说:“你的问题可以在2003年春节前解决,但需要花些钱打通关系,我可以提供帮助。”对办理户口的程序、条件并不知晓的李运书,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了赵沪光身上。每次找赵沪光询问办理情况时,李运书总会带上几千元现金或者高档烟酒给他。谁知赵沪光一直没有下文,李运书送的钱物已达三四万元。赵沪光就是利用这些前来申请审批的人员不了解有关规定,连哄带骗地从这些需要政府帮助的人手中索取贿赂。仅靠维修自行车维持生活的李运书再也拿不出钱时,赵沪光又表示能帮助他解决钱的问题。接着,赵沪光以李运书的名义申请社会慈善基金的大病困难补助,几次申请得到的6500元也落到了他的腰包里。
当然,像李运书这样遭遇的人不止一个。在办理下放人员户口回迁材料审核过程中,赵沪光大都是和当事人私下接触,直接提出金钱方面的要求,有时甚至漫天要价,如果一时达不到目的,他便采取百般刁难、拖延时日等办法,迫使这些下放户就范。原本这项政府为被安抚对象提供救助的一项利民措施,却因为有关部门政务信息不够公开,权力缺乏监督,给了赵沪光可乘之机。
[1] [2] [3] [4]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