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要求企业绝对男女一视同仁,不但不现实,而且不利于促进招生就业制度的完善——
“性别歧视”的帽子不能随便扣
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女大学生找工作难的问题也更加突出。用人单位因为“性别歧视”而不聘用女生,女大学生不满、无奈的报道频频见诸媒体。一时间,一些对女生说“不”的用人单位成为众矢之的。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现实中确实存在不少性别歧视现象,但部分用人单位不大愿意招聘女生也确有其理由。
应多角度、理性地看待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负重10公斤算不算“难为”女生
“你能提动10公斤的重物吗?”3月24日,在郑州大学举行的2007届毕业生春季供需见面会上,河南悉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招聘人员向前来应聘的女生这样询问,并明确告知:过了负重行进这一关才可能考虑录用。
悉诺公司为何要用负重10公斤来“难为”女生呢?该公司负责招聘的刘小姐解释说:“从事通信工程工作需要一定的体力,公司所在地洛阳不少地方是山区,搬东西爬山不可避免。”当有学生问“这是不是性别歧视”时,她回答:“这不是性别歧视,而是考虑到女生的体力和安全。女生劲儿小,在承担工作强度上不如男生。比如晚上某处干线断了,需要到现场进行技术测量,搬二三十斤的东西走山路,女生显然不合适。”
在思达高科公司的招聘台前,应聘市场营销类岗位的男生颇受欢迎,而女生却频频遭拒。河南电子专科学校计算机专业的赵小玲在校期间有营销经历,专业知识也不错,但仍被拒绝了。公司的王女士说:“这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现在单位做营销工作的40人中,只有一名女性。以前找过不少女生,可是干着干着就跑了,都嫌工作太累。我们在全国都有分支机构,经常要出差。实践证明女孩子不适合这个岗位。”
在招聘现场,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许先生说:“公司招聘室内作业的岗位没有男女限制,但是有些工种在野外工作,有些还是在沙漠或者海上,环境恶劣,工作强度大,所以一律不要女生,也是为女生着想。这样的岗位我们对男生也是很挑剔的,个子低于1.75米的不要。这并非性别歧视,而是岗位要求。比如公司有的岗位只招收女生,男生一律谢绝。”
特殊岗位该不该有特殊需要
众所周知,所谓性别歧视,是指对不同性别在主观上的一种排斥行为。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中就指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就是基于性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后果是取消或损害就业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我国新出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特殊要求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妇女或提高妇女招聘条件。如某些工作岗位本来男女生都适合,但一些用人单位却出于女生要结婚生子、家庭拖累重、“事多”等因素考虑,不招录女大学生,这就是不尊重女性权益的性别歧视行为,应受到社会和公众的指责。
但调查中记者发现,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招收女生并非主观上的排斥,而的确是从事实出发,为企业发展和毕业生今后的实际工作着想。《公约》中也说得很明白:“基于特殊工作本身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不应视为歧视。”如果不加区别地对所有不招女生的用人单位都扣上“性别歧视”的大帽子,也有失公允。应该承认,男女的确存在生理、体能等方面的差别,而非某些女生赌气所言“哪一点也不比男生差”,因此在选择行业和工作岗位时也应各取所需,各得其所。
河南大学化学系毕业生小张对用人单位的拒绝表示理解:她本想去化工厂,但用人单位告诉她,在厂里工作经常会接触一些有毒和腐蚀性的化学制品,这些可能会影响到今后的生育,建议她做化学教育工作。她说:“用人单位这么做,也是对女生负责,没感到有什么歧视。”
解决就业难题从招生做起
其实,一些高校在实践中也慢慢发现,动辙指责“性别歧视”,要求企业绝对男女一视同仁,不但不现实,而且不利于促进招生就业制度的完善。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水利系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该系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的毕业生找工作,往往最后剩下的都是女生。因为工程测量都是野外作业,不但要背仪器、住帐篷,甚至女生上厕所都是问题。因强调男女生平等,怕被扣上“性别歧视”的帽子,该专业招生时没有男女限制,最多时招收女生的比例占招生总数的40%,而毕业后女生就业却成了大问题。
有关专家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在专业设置、招生人数等方面均应考虑性别因素,调整好男女生的比例,为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造条件。女大学生在报考专业和应聘用人单位时,也应根据自身的情况作出理性的选择。(陈强在滨)(来源:中国教育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