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3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杨峥)在今天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王宪章宣布:保险行业于即日起开始使用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据了解,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本次制定的《使用规范》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在重疾险中,保险期间包含成年人阶段的重疾险业务量最大,因此根据成年人重疾险的特点,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二是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若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包括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三是对重疾险产品涉及到的保险术语制定了行业标准。四是对重疾险的相关除外责任进行了规范。五是对重疾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所列疾病的排列顺序提出规范性要求。
此次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及《使用规范》,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比较和选购重疾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我国自行积累重疾险的经验数据,着手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数据难题,促进健康保险产品自主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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