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屋得钱和平拆迁
“最牛钉子户”屋主最后得到:价值3068847元房屋一套,其他补偿430922元
据新华社重庆4月3日电(记者张琴张桂林)记者从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3日举行的重庆“钉子户”拆迁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钉子户”杨武、吴苹夫妇与开发商达成协议,选择实物商品房安置,并获得90万元营业损失补偿。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光在新闻发布会介绍,4月2日16时左右,在法院协调下,吴苹夫妇和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就拆迁安置达成了协议。吴苹夫妇选择实物安置方式,由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沙坪坝区的异地安置房一套。异地安置房为开发商3年前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杨光介绍,由于先后断水、断电和断路,而吴苹夫妇房屋此前一直用于餐馆经营,因此开发商与其协商后同意补偿营业损失费90万元,这是从2005年10月开始按照每月3万元盈利计算结果的总和。
杨光说,此拆迁案是按法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的,吴苹夫妇的安置补偿与该项目拆迁户执行的是同一个标准,没有任何私下或特殊处理情况。营业损失补偿是营业性补偿,是由吴苹夫妇房屋的使用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协商确定的,并不是额外的安置补偿。
2004年,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智润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对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进行开发,拆迁工作从2004年9月开始,该片区280户均已搬迁,仅剩一户未搬迁。这幢户主为杨武、吴苹夫妻的两层小楼一直伫立在工地上,并引发海内外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协议主要内容
安置方式:
实物安置
异地安置房估价:
3068847元
吴苹夫妇房屋估价:
2477547元
房屋补偿内容:
旧房设备费2222元搬家费20000元装饰补偿费100000元
吴苹夫妇将补对方:
房屋差价469078元
吴苹夫妇获得:
营业损失费90万元
吴苹夫妇最后得到:
位于沙坪坝区的房屋一套(价值3068847元),各项补偿合计:430922元
重庆九龙坡区法院:
“钉子户”案意义深远
据新华社重庆4月3日电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院长张立说,重庆九龙坡区鹤兴路片区17号房屋拆迁案对今后的城市拆迁工作不仅没有负面影响,反而具有积极的深远意义。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戴庆伟解释说,首先,该案引发了专家学者和公众对拆迁的广泛讨论,对拆迁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私有财产的保护和权利的滥用、合理安置和漫天要价、商业利益和国家公共利益等问题的实质解决充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为今后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参考意见;其次,该案也证实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不容动摇。虽然此案受到关注和争议,但法院一直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执行,重庆市和九龙坡区政府都从未对该案的司法活动进行任何干预。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论涉及任何人,无论影响有多么大,法院都将依法强制执行;最后,此案再次说明拆迁双方应当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出发,互相体谅,本着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努力寻求妥善的方式来协商解决争议。任何形式的对抗对双方乃至社会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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