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从展示柜拿出突然爆炸崩碎片炸伤眼皮缝了12针留下伤疤———
本报讯啤酒瓶突然爆炸,导致18岁的小夏眼部受伤并为此缝合12针。为此,小夏将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后者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7万元。
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庭审现场
今天上午,小夏的母亲来到法院坐在原告席上,她表示自己的身体不好,只有一个肾,儿子小夏出事后,自己因此非常着急,并影响了从事的个体买卖生意。
“我儿子是学旅游的,有没有伤疤对他来说太重要了。”小夏的母亲表示,儿子在受伤缝针后,为了遮挡伤疤,不得不佩戴眼镜参加导游面试。因此,在诉讼请求中,小夏还提出了配镜费一项。
被告方代理人答辩表示,公司方面认可小夏起诉中所说的事实,并对医疗费和就医的交通费都予以接受,而其他的费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要求法院对此予以驳回。
同时,代理人提出,小夏的母亲的身体状况与此案件无关。事发后,公司方面曾经积极要求解决问题,事情一直没有解决是由于原告方的不合作和对赔偿期望过高造成的。
在啤酒厂进行答辩时,小夏的母亲边听边捂着头,并挥手以示“抗议”。她在法庭上提出雪花啤酒使用废旧啤酒瓶造成小夏受伤。
此言一出,啤酒厂的代理人马上反驳说,目前国家对啤酒瓶的使用年限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雪花啤酒厂使用的绝不是废旧的啤酒瓶。
该代理人认为,只要不是太离谱的要求,啤酒厂都愿意赔偿。
在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法官宣布休庭。
案情回放
啤酒瓶爆炸炸伤孩子眼睛
2006年7月21日晚,18岁的小夏在家中给客人从展示柜拿啤酒时,被告生产的雪花啤酒突然爆炸,碎片崩到他左眼上,眼皮受伤,经同仁医院治疗,缝合12针。
受伤给他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不便,也影响了家人的工作,且拆线后发现留有伤疤,医生建议进行整形手术。事发后,小夏的家人发现爆炸的啤酒瓶是1998年生产的,现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配镜费、家属误工费、误课补习费、精神抚慰金及今后所需的整形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