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建房作为一种住房保障措施,重新进入房地产市场 资料图片
专家建议:开发商应提早考虑多元融资
活动策划:柯鹏 于兵兵 主持人:于兵兵 整理:李和裕
嘉 宾:华伟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
这段时间,单位自建房再次被推到全国舆论的风口浪尖。随后,广钢集团均价2050元/平方米的自建房曝光,更使不少人把单位自建房当成是扭转房价走势的最后一根稻草。截至目前,除了已经交房的广钢集团,还有广州造船厂、广州铁路集团、广州羊城铁路实业发展公司等多个企业已获批建设单位自建房。
目前,众多业内人士对单位是否适合自建住房表示出截然相反的观点。本周,我们“上证第一演播室”就邀请到权威专家第一时间和大家交流观点。
似有官企不分之嫌
主持人:单位自建房的消息出来之后,社会反响非常强烈,观点也是莫衷一是,有人认为挺好的,可以解决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但也有人认为是一种历史倒退,而且目前建设自建房的一些单位都是垄断行业和效益非常好的企业,您的观点是怎样的?
华伟:如果从社会观点、新闻观点讲,可以有赞成,也可以有反对,但是从学术观点讲,应该是反对的。正是因为当年政府建房和单位建房这条路走不通,所以我们才选择市场买房。市场化商品房解决了大部分老百姓的问题,但是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所以我们要看是认清主流、修改完善,还是推倒重来。
单位为什么要自建房?其实它表示了一种良好的愿望,因为单位建的房价格比较低,所以老百姓可以用比较低的价格买到在商品房市场买不到的房子。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广钢集团建的是经济适用房,而经济适用房并不是绝大部分老百姓应该选择的商品房,如果是来自垄断行业的单位廉价销售给自己员工居住的,是不是可以认为本应在市场中花钱买房的人挤占了穷人的权利呢?
另外,经济适用房这种政策性保障类住房是应由政府来做的事,现在政府不愿意或者是做不了这事,就让单位来做,这样是不是有些单位代替政府职能、官企不分而破坏了原则的感觉?倒不如同意单位开发,而后由政府回购,销售给包括单位困难职工在内的弱势群体,只要他符合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条件,这样规则就比较统一,后遗症也会更少。
地方政府不能光说不做
主持人:那您觉得眼下地方政府在分担住房保障责任上不够积极的原因是什么?
华伟:其实我对广州的领导还是非常钦佩的,因为他们动了单位自建房这个脑筋以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广州如今迈出这一步,至少比不少其他的地方政府要积极。但是,此举根本上只是一个中间阶段,地方政府更应该从获得的收益里真金白银地为老百姓买单。
单位自建房只能救急、不能治本,甚至损失了现实的福利和长远发展的公平。我们希望看到的是老百姓能买到便宜的房子,但是不希望政府把自己的责任推给企业。而我们说的降房价,与其嘴上说得好,不如行动办得好,与其说一些漂亮的话,不如做一些漂亮的事。单位自建房现在的问题是转移成本,我们更多地希望,地方政府不仅是动脑筋转移成本,更希望能够从房地产获得的收益中吐出一部分去分摊给弱势群体,保证他们的安居。
统收统支推进住房保障
主持人:那您对地方政府切切实实地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有什么建议?
华伟:我觉得统收统支、专款专用,让地方政府掏出真金白银来更好。土地出让金是第一个要收好的,还要把很多账外的收入列入预算内的开支,在统收的基本上统支,如拿20%来补贴弱势群体,既贴住房的本,又贴住房的息。中央也应该成为一个统一的机构,把全国的土地出让金的20%划到地方账户,10%是老百姓的、5%廉租房、15%经济适用房……当然,有的地方多,有的地方少,是不是还可以在全国的费用里面统收统支,多的留到下一年,少的发行特别的国债。这样的话,政府用一定的钱达到20%的城镇中低收入居民可以公平购买住房、公平居住住房,虽然他们在市场经济中是弱者,但是在社会主义面前他们是和财富的创造者共同分享改革成果和发展成果的合法合规的幸福公民。
所以,相对来说,单位自建房还是有推广性。从根本意义上,还是应该地方政府做努力,在降低、减缓商品房房价涨幅当中动脑筋,而不要玩数据游戏,利用低廉的自建房去“救济”房价统计数据。虽说可以缓和社会矛盾,但加强社会公平这个治本的任务却依然任重道远。
各方观点:单位自建房
政府声音:卖中低收入家庭
正在北京参加人大会议的张广宁,昨日(15日)就广州市允许单位集资建房一事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表示,允许单位自建房并不是恢复福利分房,单位自建房要限户型、限价格、限销售对象,只能卖给符合中低收入标准的家庭。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回应称,明确在单位自建房分配过程不规范的各责任方,骗购单位自建房的个人,要按照购房时该地段的官方公布均价、按照朝向、楼层等进行细化的补差价,并给予行政处分。
近日,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说,广州市正在着手制订新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货币分房和实物分房中二选一,只要该单位有土地,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该单位即可自行建房分给没有享受实物分房和货币分房的住房困难职工。
反对声音:福利分房的“复辟”
广州市单位自建房在被叫停多年之后,目前重新启动,并相继有广钢、广船等七家国企获批建设单位自建房,将以建筑成本价销售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此事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也表态:对政府提出的这项重大举措,一是不反对,二是不支持,三是建议政府统筹。
鼓励单位自建房,表面上会解决一些人的住房问题,但在更多单位的摩拳擦掌声中,必然是公权与房产开发关系的越发混乱,越发纠缠不清。鼓励单位自建房,具有病急乱投医、逆社会发展潮流而动的嫌疑,很可能会成为一个饮鸩止渴、开历史倒车的昏招。
房地产问题毫不意外地成了正在举行的广州市“两会”上的最热门话题。“广州市允许单位利用历史用地自行建房,主要是出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考虑。”国土房管局局长简文豪接受记者采访时作出表示。据介绍,政策实施需符合三个前置条件。
以取消福利分房为标志的房改已进行8年,但单位自建房并低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现象一直存在。
今年广州“两会”期间,市长张广宁透露,广州有地有钱的单位在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建房解决单位内职工的住房问题。在全国“两会”期间,张广宁市长对这一政策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释,称其要旨是为了解决企业内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困难,并平抑过高的房价。
支持声音:政策对弱者的釜底抽薪
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这里的集资、合作建房主体就包含了单位。
在房市中牟利了巨额暴利的既得利益者披上公平的外衣,俨然成了弱势群体的代言人,真是太有才了。对单位自建房的好坏暂且不提,如果严格限制单位自建房将会导致什么结局呢?
自建房现状:私下以亲戚名义售出
上周有报纸报道不少国企单位已获批建单位自建房,并且还有不少单位想申请建设,引起社会较大反响。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有极少数单位自建房悄然上市,一般以亲戚名义偷偷协议售出或委托包租私下租赁。位于广州芳村的花园式小区金鹤苑,邻近地铁,75平方米全新一手房,售价16万元。这套价钱便宜得惊人的房子属于广钢石灰厂的一名普通工人――29岁的钟炎雄。今年,小钟就有望拿到新房的房产证。包括小钟在内的750名广钢普通工人,成为了广钢自建房的受益者。在广州市停止单位福利分房后,广钢成为了广州首个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吃螃蟹”者。(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