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是一部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草案。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后,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以作进一步修改后,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失业保险)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局内法制处、培训处、劳服中心、职介中心等单位共同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并于近期组织十八个区县劳动保障局征求对《就业促进法(草案)》的意见,通过网络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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