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队纪事 本报记者 李光明
680,527,42,3300,161,739……
这一组无序的数字,乍一看不知道要表达什么,但是,如果告诉你这些数字背后的含义,你可能会不由自主地翘起大拇指,啧啧赞许。
这组数字记录的是一个只有“6岁”的有组织犯罪侦查队的成长经历。它就是安徽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队。
这个只有25名民警的“打黑队”成立于2001年2月。6年来,这支“打黑队”直接摧毁了一大批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80余起;严惩危害一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527人;收缴制式枪支42支、子弹3300余发;挖出了为黑恶势力犯罪提供非法保护的党政干部、政法干警161人;指导市县公安机关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6个,摧毁恶势力犯罪团伙739个,等等。
在这些数字的背后,演绎着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斗。
冲破关系网首除“袁氏三兄弟”
“不仅地痞流氓对号称‘三袁’的袁勇三兄弟奉若神明,就是一些当地党政干部也以与‘三袁’同桌吃过饭为荣!”安徽涡阳县城关的一些群众这样描述曾经横行一时的袁氏兄弟黑社会组织。
安徽省有组织犯罪侦查队成立之初的第一次战斗就在涡阳打响。
亳州市涡阳县是与河南省交界的皖北大县。在该县,只要提到“袁氏三兄弟”,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老大袁勇,是涡阳县工商局的一个分局长;老二袁林,身在公安队伍,在政法机关有着广泛的关系网;老三袁非,曾是安徽省“八一”体工队的拳击运动员。以“袁氏三兄弟”为首的犯罪团伙,组织成员近百人,骨干成员有14人,组织严密,等级森严。该犯罪组织自1998年以来,控制客运线路,插手民事纠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但由于“三袁”社会关系复杂,横行城乡,危害一方,后台强硬,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查处困难重重。
2001年7月28日,有组织犯罪侦查队秘密进驻涡阳县。在认真分析研究案情的基础上,迅速制定侦查计划,明确专案纪律,并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确定个案———串案———全案的侦查策略。经过对该组织所涉犯罪线索6个月的艰苦侦查,查明“袁氏三兄弟”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犯罪活动的12项罪名,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8起;收缴枪支5支,子弹1650发。公安部专门发来贺电。首犯袁林、袁非、汪建坤各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袁勇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其他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首战大捷,打出了安徽省有组织犯罪侦查队的声威和气势。
苦战梁化学行程万里破百案
安徽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有组织犯罪侦查队队长刘立兵说,最艰苦的一场战斗要属铲除宿州市以梁化学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从1994年开始,在安徽宿州市和江苏徐州市交界的边陲小镇夹沟,一个以梁化学为首、长期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纠集家族成员,购买枪支,欺压残害百姓,垄断当地铁路货运市场、烟叶收购市场,非法获取巨额利益,并且拉拢腐蚀当地一些政法干警和党政干部,干涉当地基层政权,当地公安派出所指导员上任刚3天就被梁化学手下捅伤。梁化学及其手下收购碱石打的“白条”号称“夹沟的人民币”,在当地竟作货币流通!
此战又是半年多,打黑队员们辗转山东、江苏、上海等5省市,行程数万公里,形成侦查卷宗50多卷达12000余页,最终成功铲除了该犯罪组织,抓获组织成员38人,破获各类案件121起,追缴违法犯罪所得300余万元、制式猎枪5支、小口径步枪1支。
直面险与阻生死考验锻警魂
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陈小平说,有组织犯罪侦查队侦办的案件都是最艰难的黑恶犯罪,从事的是警察职业中最危险的工作。在和平年代里,生与死的考验对于普通民众和绝大多数职业来说是不会有的,而打黑队员们却要时常面对。这个组建仅6年的队伍中,已有1名队员光荣牺牲,多名队员受伤。因为工作性质特殊,打黑队员们长期出差外地,远离父母、妻子和儿女,许多队员一年中出差在外暗访、办案时间达270天以上,但他们从无怨言。有组织犯罪侦查队侦办了一个又一个“精品”案件。每一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侦破,都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大大改善了当地的治安环境。每当案件破获后,当地群众像过节一样,奔走相告。涡阳县“三袁”黑社会犯罪组织被摧毁后,当地群众连续数夜在县城广场燃放烟花。亳州市王永林、李伟涉黑组织被铲除后,在亳州市政府网站上,众多百姓留言留帖,盛赞公安机关为民除害。安徽省公安厅“打黑除恶”专业队的突出成绩也得到了公安部和安徽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有组织犯罪侦查队建队以来,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荣立专案集体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有3人次荣立个人一等功,14人次荣立个人二等功,4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人被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2人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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