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将成立专门办公室,从4月起专门督察相关违法违规案件
日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昆明市规划局原局长曾华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曾华案上任不到两年,就重蹈前两任的“覆辙”。
作为城乡规划的主管部门,建设部正在加紧构建“规划反腐”的制度框架:除了与监察部开展的监察工作,建设部还正在通过已经送审的《城乡规划法》谋求垂直督察的制度化、法律化———一场专门针对“规划腐败”的“围剿”,才刚刚开始。
反腐措施:
建设部督察将“现身”地方
继土地督察制度之后,又一批“督察大员”将在地方“现身”,有所不同的是,这一次的督察大员“归口”建设部系统。他们将担起督察地方政府落实城乡规划、监察规划违法违规案件的重任,而对于省级政府的规划落实,建设部将直接派员进行“垂直督察”。这是在建设部送审的《城乡规划法(草案)》的主旨内容之一,“城乡规划督察”将获得“制度化”的“法律身份”。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唐凯告诉记者,草案中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建设部直接派驻地方的督察员;二是由地方省级政府自行设置的督察员。
反腐日程:
两部委会战从4月份打响
实际上,对于规划领域滋生的腐败行为,作为主管部门的建设部早有察觉。唐凯告诉记者,目前,建设部正在与监察部联合开展为期三年规划执法效能监察,并成立专门办公室,专门针对规划执行、落实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案件。
一位建设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本次监察将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自即日起至2007年4月底前,建设部、监察部组成的领导小组将对省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第二阶段,2007年5月~9月,各地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整改;第三阶段,2007年10月1日~31日,各地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新填报考核表,完成全年自查自检和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年底,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开展考核的情况进行通报。据《中国经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