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齐骑摩托车撞到路上停着的无主三轮车摔倒后,被车碾轧死亡,而肇事车主至今没有找到。为此,其父老齐向法院起诉密云县公安分局。日前,法院终审驳回其诉讼。
2005年10月7日晚,小齐驾驶一辆摩托车带着伍某出行。
随后警方开始调查,但始终没有发现农用三轮车驾驶人,也没有查到农用三轮车车主及驾驶人的相关情况,对碾轧小齐后逃逸的车辆进行调查后也没有结果。
对此,痛失爱子的老齐认为,公安局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严重过失,因为在距离小齐死亡现场0.6公里处的监控设备并没有正常运行,无法查找疑点,从而导致案件无法侦破。
另外,公安局具有维护公路正常运行、依法清除公路上障碍的职责,因为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农用三轮车在公路上违章停放,成为涉案事故的真正起因。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并赔偿损失。
密云法院一审判决老齐败诉后,老齐上诉至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密云县公安分局依法履行了相应的法定职责。101国道密云县庄头峪村86公里处设置的超速监测设备是监测违法超速行驶车辆的专用设备,不具有监视和实时录像功能。由此终审维持原判。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