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焦菁)中粮屯河证券违法案听证会昨日在中国证监会如期召开,5名公司高管参与听证,据悉,如果公司及公司部分留任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将严重影响到中粮屯河2007年业绩及今后几年的发展。
记者了解到,昨日的听证会并没有在证监会一层会议厅举行,中粮屯河公司一行只有5名高管参加,其他3位参与听证的,身份均未显示出是该公司人士。这相比之前顾雏军案的规模,可谓小巫见大巫。
证监会新闻处也表示,此次听证会只是对中粮屯河行政处罚案的一个审理过程,听证会是给予屯河一个辩解、阐述的机会,是否对其处罚,还要看行政处罚委的最终裁定。
对中粮屯河而言,两年来在中粮集团的助推下艰难地获得了新生,但德隆的阴影至今仍挥之不去。如果公司及公司部分留任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公司向中粮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将不能实施,这将影响到中粮屯河股改方案中对投资者承诺的实施,并将严重影响到中粮屯河2007年业绩及今后几年的发展。
据悉,中粮屯河证券违法案已由证监会查明,并于2006年6月向公司下发了《事先告知书》。从1999年到2004年,中粮屯河的前身屯河股份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主要包括2000年2月23日公开披露的配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假披露资产、负债及利润等信息,虚假披露有关股权收购和对外投资事项,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涉及金额巨大。
中国证监会认定,在公司2001-2003年年报的文件上签字的董事,对上述虚假陈述文件得以公开披露、误导市场投资者应承担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拟对屯河股份处以60万元罚款;拟对屯河股份原董事及高管人员处以警告及罚款。
记者从中粮屯河了解到,虽然中粮入主屯河后,公司大部分高管是中粮从北京派去的,但目前也仍有在公司任职的涉案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将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据此规定,如果中粮屯河留任董事和高管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那么不仅公司向中粮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亿股的增发事项将不能实施,而且还有可能影响到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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