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窦红梅)有毒海丝螺流入京城,市民切勿食用海丝螺。昨天下午,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发布警示,提示有关市场和餐饮行业,本市范围内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
据了解,海丝螺又称织纹螺,盛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
目前浙江、福建等省份已立法或下发规范性文件,禁止在本省销售海丝螺等有毒有害食品。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曾于2004年7月下发了《关于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的紧急通知》,在本市范围内停止购进和销售海丝螺。
本市有关部门近期在对餐饮企业及市场检查中发现,仍有个别经营者销售海丝螺。市食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市食品办及卫生等相关部门已采取控制措施,加强市场和餐饮业监督管理。同时警示广大市民:海丝螺有很多俗称,包括海狮螺、麦螺、白螺以及割香螺、甲锥螺等。消费者在低档小餐馆和大排档就餐时,尽量不要吃贝类海鲜食品,一旦发现有人销售海丝螺,可及时向工商或卫生部门举报。近期执法部门还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经营者销售海丝螺将全部没收并进行处罚。RJ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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