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大樱桃是我市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为更好地扶持苹果、大樱桃产业,加快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今后4年,我市将采取“两奖两补”政策,每年将安排1000万元,实施苹果、大樱桃产业提升计划。
新品种最高奖励40万元
“两奖”,即对研究和使用苹果和樱桃新品种和 获得质量认证两方面进行大幅奖励。
政策规定,凡从事果树新品种研究的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经济组织,研发、引进、培育的有较高推广价值的苹果、大樱桃新品种、新品系,经省以上鉴定委员会鉴定,每个奖励10-20万元。通过省以上新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苹果、大樱桃新品种,每个奖励40万元。
在质量认证奖励方面,获得国家质检总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奖励8万元。获得GPA认证,奖励5万元。获得农业部有机食品认证,奖励5万元。绿色食品认证,奖励4万元。无公害产地认定,奖励3万元。无公害食品认证,奖励2万元。同一产品获得多家机构认证的,按最高认证档次奖励。
推广标准化补助20万元
“两补”,即在推广苹果和大樱桃标准化生产,以及宣传提升果品品牌和促销等方面给予补助。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支持苹果、大樱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示范带动广大果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如苹果套袋、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铺设反光膜、病虫害无害化综合防治等项目示范。如果苹果基地优质果率要达到80%以上,基地建设奖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行定额补助,补助金额为15-20万元。
大力宣传和果品促销奖获得补助。如,开展统一对外宣传,在媒体上开展苹果、大樱桃广告宣传活动;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和果品经销组织,到国内外大中城市举办果品推介会,开展招商引资和名牌产品宣传推介,开拓国内外市场,政府都予以补助。记者 方春明 通讯员 孙同旭编辑: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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