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四川省内江市城管局发布竞标公告,标的为人行道经营权。此事在内江城引起轩然大波,大多数市民对城管的做法表示强烈反对。(《华西都市报》4月9日)
顾名思义,城管就是城市市容和秩序的管理人员,对人行道只有管理权。这下突然扩权,要处置人行道的经营权,这好比请来的管家,突然“升格”为大宅的主人,对家里的东西想染指就染指了。今天染指的是人行道,明天可能就是别的什么东西。既然城管已经不知自己姓什么了,那就有必要提醒一下,你们说要拍卖的东西可是公众的,首先要经过公众的同意。部门利益最大化我不反对,问题在于你们不能把大众的东西据为己有。
拍卖通常是价高者得。如果我有足够的钱,我是不是可以把人行道统统买下来,然后竖牌告示:人行道已转私家路,要经过者请付钱,否则,就走车行道?按照城管的思路,其他公共设施大概也是可以拍卖的,公园可变私家园林,公厕也变私厕。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