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五年来首提质询案
不满意对“解决出租车扬招点闲置”书面意见的答复,厉明代表领衔质询市交通局
本报讯(记者姚丽萍)今年1月市人代会期间,上海市人大代表厉明提出“尽快解决出租车扬招点闲置”的书面意见。
质询一
违法扬招牌何时拆除
按今年1月实施的《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占用人行道设置出租车扬招牌应符合两个条件:
■人行道应宽于3米,设置后仍应保证通行宽度不小于1.8米
■对人行道上不合法定要求的各种设施,应当分期分批拆除目前,全市1000多个出租车扬招牌究竟有多少涉嫌违法?何时拆除?厉明认为,市交通局应该给出明确答复。这是质询之一。
质询二
广告“创收”去了哪里
厉明曾做过调查,设置出租车扬招点是政府实事项目,应当由公共财政拨款建造。而申城街头现有的出租车扬招牌几乎都变成了纯粹的商业广告牌——他从网上查到一家代理出租车扬招点广告的公司,得到的报价是:在50个扬招点做2周广告16万元。以此推算,全市现有扬招点一年的广告收入将近1个亿!3年来,这些出租车扬招点的“创收”有多少?是否归入公共财政?用在何处?厉明认为,市交通局应当向社会公布。这是质询之二。
何为质询?
质询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一种方式,质询案本质上就是议案。依据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代表10人联名便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质询案可依照相关程序转交人民代表大会。被质询对象必须对代表的质询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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