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4月10日电 (记者顾文娜)记者今天从河北省法制办获悉,目前河北省307件省政府规章的清理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初步确认,2005年底以前的省政府现行有效的规章继续有效的180件,需要修改的87件,需要废止的40件。
河北省法制办主任张国钧介绍:“对河北省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评估,在该省是第一次。在此次清理评估中,重点对省政府规章中存在的自行设定行政许可、收费以及许可条件、程序、期限等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了清理,对违反上位法增加部门管理职能以及违法设定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等不符合转变政府管理职能要求的条款均予以修改和废止。”
据了解,目前需要修改的87件省政府规章中已经修改了38件。其中在行政许可清理中已经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在这次评估中又新发现的应当取消的许可项目,需要删去,以及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等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需要修改的26件;设定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违反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相符需要修改的5件;立法依据或管理体制发生变化,上位法已修改,有些内容需要进行调整或取消以及因制定时间较早,有些内容已不再执行需要修改的7件。
同时河北省法制办还在认真核对、审查有关部门提出的废止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需要废止的40件省政府规章目录。这40件省政府规章的内容中,有的与行政许可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相符,删去后已无存在必要;有的已过时、实际已经失去效力;有的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代替。另据了解,在清理评估中,《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等省政府规章中的103项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也将被删去,这些规定有的是在过去行政许可清理中已明令取消了行政许可事项但相关规章的规定尚没有作出相应修改的,有的是在这次清理评估中发现与行政许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相符合的。(完)(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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