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恒实习生赵洋洲)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有望在年内对商品房进行分户验收试点。昨日,市建委介绍,《办法》将最大程度地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提高住宅工程质量。
《办法》规定,分户检验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门窗安装质量;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防水工程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以及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凡是分户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据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介绍,按照建设部的规定,抽查数量一般是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