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玲)自今年4月1日起,我市统一上调水价,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2.45元调至2.90元,提高0.45元,然而我市各住宅小区的水价上涨幅度却高低不等,最高的每立方米涨了1元。对此市物价局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及单位家属院,必须定期将小区最终水价向业主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业主若发现有乱涨价的则可向12358进行投诉。
物业小区涨价幅度不一
自今年4月1日抄见表量起,我市城郊六区和三个开发区由市自来水公司供水的用户开始执行新的水价。由于我市自来水用户尚未普遍实现自来水企业直抄、收费到户,因此大多数居民用户还要承担二次供水的水量损耗及加压费用,其水价要高于自来水公司直抄到户的价格。
水价上调后我市各住宅小区的水价上涨幅度不一。家住怡园洋房的王先生反映:原来小区水价是2.75元,现在涨到了3.4元,涨了0.65元,他认为涨价幅度有些高。而其物业公司的有关人士则解释说:水价上调后,其供水成本相应提高,3台水泵每天24小时运转,用电量很大,其加价幅度是合理的。家住紫雁朗庭的宋女士反映说,他们小区原来水价是2.7元,现在暂定3.7元,一吨水一下涨了1元钱,她感觉实在不能接受。
市物价局:必须向业主公布那么住宅小区的自来水价格到底加价幅度为多少才在合理范围内呢?记者昨日采访了市物价局工农价处负责人。据其解释,目前我市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单位家属院参照执行),未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在2.9元的基础上允许加价最高不超过8%的水量损耗,即最多每立方米可加价0.232元;需二次加压、补压的,再加加压、补压发生的电费,其耗电量因楼层层高、结构等的不同也不同,业主可根据电表监督其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由于加压使用的是非居民照明用电,其电费标准为高峰每度1.1元、低谷每度0.39元。据物价部门掌握的情况,目前平均约为1吨水用1度电,分摊到居民用户,每吨水加价大约要到0.5到0.6元。以上两项加价合计起来,每吨水加价幅度在0.8元以内基本是合理的。但由于住宅小区情况各异,实际成本也不一致,所以市物价局要求各物业管理企业及单位家属院,必须定期将小区最终水价向业主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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